一中书法社章程、书法教室管理制度及硬笔书法大赛活动办法

一中书法社章程、书法教室管理制度及硬笔书法大赛活动办法,详见以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曹县一中高一书法社是曹县一中高一语文组老师领导下的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书法爱好者为目的的团体。

第二条 书法社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书法社是校内书法爱好者自愿结合的,从事书法交流和创作的团体。

第四条 书法社的宗旨是:丰富课余生活,提升人格魅力,提高书法水平及素养。

第二章 书法社组织形式

第五条 书法社分为硬笔部和策划部两部分,以学生为主体,开展一系列活动

第六条 本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长助理及各部的部长和副部组成。常务理事会的工作任务是:审查每年招聘的新成员,建立成员档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定工作计划;修改本社章程;加强与其他院系的交流活动,完善社团不足之处,提高社团整体水平。

第七条 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三章 书法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凡是有书法兴趣爱好,承认本社章程,并且愿意学习书法创作的同学都有权利加入本社。

第八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 享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从中得到锻炼和提高的机会;

(二) 有权享受本社提供的活动场所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讲座及经验交流

(三) 在各种学习和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本社做出较大贡献者,有享受各种奖励的权利

(四) 对本社的组织管理等工作有建议,批评的权利

(五) 有退出本社的自由

第九条 社会成员的义务

(一) 遵守书社的章程

(二) 努力学习书法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书法水平;

(三) 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来完成本社安排的各项任务;

(四) 积极认真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 以高度的责任感听从上级领导的安排

第四章 社会活动

第十条 本社开展活动必须按照《曹县一中书法社章程》及有关规定的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和组织。

第十一条 本社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为原则,开展与本社密切相关,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与特长,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有利于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有利于提高学生基本技能的活动。

第十二条 本社在组织书法比赛等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以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高一语文组老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 举办各种书法讲座、学习班、交流会等

(二) 组织书法爱好者参观艺术展览,开阔视野

(三) 举办各种书法展览和比赛

(四) 组织书法爱好者参加校内外书法展览和比赛

(五) 社会内部每周进行练字等活动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交流

第五章 附件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常务理事会通过的主管单位审定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常务理事会,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书法教室管理制度

一、 学生在课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带好笔、纸、字帖等书法用品。

二、 进入书法教室要有秩序,按指定座位就座。

三、 学生进入书法教室后,要保持安静,书法教室严禁喧哗、吵闹。

四、 课上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发言,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五、 课后收拾好自己的学习用具,整理桌椅及用具。

六、 要保持地面、桌面等的清洁,无杂物、积水、墨迹等,垃圾应入箱,不准积存在桌上或桌洞内。

七、 墙壁无乱张贴刻画、无乱写、无手印、脚印及其他脏印迹。

八、 教室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教师应安排值日生在离开教室前清理教室卫生。

九、 教室内所有用品不得损坏,对损坏物品者要严肃教育并照价赔偿,然后做好登记。

曹县一中高一硬笔书法大赛

一、活动主题: 发挥特长,展现自我,提升素养,文明规范。

二、活动目的: 展现硬笔书法魅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

三、主办单位:  曹县一中政教处、团委

四、承办单位: 高一语文组

五、活动地点: 曹县一中第二报告厅

六、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28 日下午第四节课

七、参赛人员: 高一各班入围学生

八 、活动形式:

统一提供比赛用纸,选手自带笔墨等书法工具,按序号就座登记,参加现场硬笔书法比赛。作品密卷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在宣传栏展出。

九、活动顾问:校级领导和级部主任

十、活动评委:高一全体语文教师

十一、奖项设置:一等奖 10名  二等奖 20名 三等奖 30名

(获奖者均发放证书及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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