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之下校外培训机构该何去何从

“双减”给“发烧”的校外培训机构泼了一盆冷水,在此形势下,校外培训机构该何去何从?近年来,各地深入开展减负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校外培训仍然过热,一些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居高不下,资本过度涌入带来较大风险隐患,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既导致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过重,又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和精力负担,对冲了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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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双减”的目标之一,就是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下来。

校外培训机构应该进行自我反省。校外培训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规模总量庞大。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据统计,全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已基本与学校数量持平,如果任其发展,将形成国家教育体系之外的另一个教育体系。这不仅增加了学生课外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还会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二是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虚假宣传、超前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存在,乱收费、“跑路”事件时有发生。三是被资本裹挟情况严重。大量资本涌入培训行业,展开“烧钱”大战,贩卖焦虑,违背了教育公益性原则,破坏了教育正常生态。

摒弃任性,回归理性。“你不来补课,我们就培养你孩子的对手!”曾经,校外培训机构这句广为人知的广告语,让许多家长焦虑得坐卧不宁。“双减”有效遏制了校外培训机构的“野蛮生长”,促其摒弃任性、回归理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严治理,并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要全面规范,一是要坚持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格审批,二是要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三是要强化常态运营监管。尤其是针对学科类培训机构,《意见》指明了发展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如: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严禁资本化运作;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等。同时,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了《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断加大力度规范办学行为。这些举措界限清晰、可操作性强,也为校外培训机构自我净化指明了方向。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无规矩不成方圆。”校外培训机构要想继续生存下去,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再不能像野草一样野蛮生长。

正确定位,积极转型。校外培训机构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只有找准定位,积极转型,才有出路。首先,是观念转变、思维转变。学校是教育教学的主阵地,校外培训机构是国家教育体系的补充者。校外培训机构不能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另起炉灶”或者“唱主角”。其次,必须坚持公益性而非营利性,不能总想着做生意挣银子,要坚持证照齐全合法经营,遵守价格管理规定,确保质量。再次,要真心做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型是大势所趋。学科类培训机构可以向素质教育培训机构转型,开展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教育,补充学校教育的不足,并满足部分学生的差异化教育选择。重要的是,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中小学生全面发展。这个方向不能“跑偏”。

当然,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也不能搞“一窝蜂”。以前已有不少机构进行校外体育、艺术等方面的培训,如果更多培训机构转型进入,必定会加剧竞争,要是耍小聪明“换马甲”变异,自作聪明“换汤不换药”“挂羊头卖狗肉”,或者把学科类培训那一套用到非学科类培训中,把体育、美育演变为应试体育、应试美育,增加学生的负担和家长的焦虑,必将招致更严格的治理与监管。

“双减”在行动,转型正当时。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是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同时也倒逼校外培训机构回归理性。校外培训机构唯有认清形势,找准定位,积极转型,主动融入素质教育体系,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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