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承兑(Acceptance of Bill)

票据承兑是指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在汇票上记载一定事项,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票面金额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这一过程通常涉及银行或金融机构作为承兑人,尤其是当涉及到银行承兑汇票时,银行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支付票据上的金额,从而为票据提供银行信用的保证。这种保证提升了汇票的流动性和信誉度,使得持票人可以在票据到期前通过贴现等方式提前获得资金。

票据承兑(Acceptance of Bill)

票据承兑:Acceptance of Bill

定义

票据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

票据承兑(Acceptance of Bill)

承兑流程申请与审查:企业向银行提出承兑申请,提交相关财务和交易证明,银行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和业务需求进行审查。签订合同与保证金:银行同意承兑后,双方签订汇票业务合同,企业需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通常是合同金额的10%至20%。出票与交付:企业获得银行承兑的汇票,可以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商业活动。贴现与融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可选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贴现,即以低于票面价值的价格提前获得资金。到期支付:汇票到期时,银行负责向持票人支付票面金额,如果企业未能兑付,银行将承担付款责任,并可能采取追索措施。承兑的法律意义承兑后,银行成为第一债务人,承担无条件支付的法律责任。持票人有权要求任何背书人或承兑银行付款,若遭拒付,可行使追索权。承兑行为确保了票据的流通性,是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结合的体现。风险与管理承兑银行需评估承兑风险,避免信用违约。企业需维护良好信用,确保到期能兑付,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和信用损失。票据市场的发展要求有健全的法律框架和监管机制,以保护各方权益。票据承兑的主要功能

票据(汇票)之所以需要承兑是因为汇票是一种支付委托,即由发票人委托付款人于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与收款人或持票人。票面上虽有付款人的姓名或公司名称,但仅是发票人单方面的记载,不是付款的承诺。因此,在付款人没有正式承诺之前,付款人对于票据所载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发票人为票据主要债务人。收款人或持票人若要确定票据所载权利,查明付款委托是否真实,以期到期取得票面的所载款项,就必须在票据到期以前得到付款人的正式承诺。

付款人承诺付款以后,就成为票据的主要债务人,从而确定了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权利。

所以票据承兑有三个主要功能:

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确定付款日期。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票据到期日应从承兑日算起,因此,为确定票据到期日就需要先行承兑。减轻和明确发票人或背书人的权利。西方国家票据法一般作这样的规定:除见票即付的即期汇票外,发票人或背书人需在汇票上作请求承兑的记载,并确定请求承兑时间。执票人若在规定时间内提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超过规定时间才提请承兑,在遭到拒绝时,发票人或背书人往往要求执票人提请承兑。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人拒绝承兑,发票人或背书人可以早作准备,如果付款人进行了承兑、就可以减轻发票人或背书人的责任。何种汇票需要承兑

即期汇票和已到期的汇票,仅需作付款提示,勿需办理承兑手续。本票作为承兑或信用证券,发票人就是付款人,也不需向自己请求承兑。

付款人在承诺付款以后,需在汇票正面签名并记载“承兑”或“照付字样。承兑人到期若不付款,执票人可向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其他债务人代为清偿后,可向其承兑人要求清偿,付款人对汇票进行承兑时,可就汇票所载条件全部承兑,也可就汇票所载条件进行部分承兑,即使付款人经执票人同意,对票据所载项目的一部分签名承兑,但对其他项目则应作相应修改。

票据承兑的分类

票据承兑分为农工商企业、专业票据承兑和商业银行三大类。在实际运用中,到底选择那类承兑人,一般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

习惯上,我们把由企业自身承兑的汇票统称为商业承兑汇票;由专业票据承兑所和商业银行承兑的汇票,统称为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经个人或企业承兑过的商业汇票,它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不如银行信用稳妥,风险较大,一般不易在市场上被接受和流通。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个人或企业开出的以银行为付款人并经银行承兑过的汇票,它是建立在银行信用的基础上,易于在市场上被接受贴现和流通,常在进出口贸易中用作短期融通资金的工具。

1.企业自身承兑

企业自身承兑方式一般是在企业之间交易频繁,信用和资金力量比较清晰的情况下使用,即使票据转让流通,原发票人,付款人仍是汇票的当事人。这样,有了问题易于协商解决,这一承兑方式的优点是手续简便,不需支付承兑费用。

2.专业票据承兑所承兑

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有专门从事票据承兑业务的部门,比如,在英国承兑所就是专门办理承兑业务的,票据承兑在英国伦敦金融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它既办理国内汇票承兑,因与海外联系密切,又为国外办理汇票承兑。承兑所承兑的汇票信誉很好,可自由流通转让。

3.商业银行承兑

商业银行是专门从事货币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一般资金实力较强,在公众中树立有良好的权威和形象,无疑,银行承兑的票据具有坚实的支付基础。所以,对于那些企业间相互不了解,远距离的商业交易来讲,收款人多愿意采用商业银行承兑方式,以减少风险,保证票款安全收回。

而且从宏观调控的角度讲,银行办理承兑业务,有利于中央银行按规定的利率购买银行承兑票据,灵活调节市场货币量。

从商业银行自身来讲、银行办理承兑也有好处一是商业银行承兑的资金部分已生息,且以备付形式转为银行存款,有利于扩大稳定的存款来源;二是有利于开拓银行业务领域,增加银行业务收入。

票据承兑规则1.对票据承兑人的要求

作为票据承兑人在接受承兑后,必须遵循汇票上的付款要求,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能改变承兑日期,因为汇票上所记载的事项,都是由商品交易双方协商达成,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随意变更。而且,在接受承兑后,还须在汇票正面证明。“同意按汇票要求到期支付票款”的字样,注明承兑日期并签章,一经承兑的票据,即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不能返回撤销承兑。

2.执票人获得票款前的提示

汇票在承兑前必须提示,因为汇票一般由债权人执存,在票据流通转让的情况下,付款人通常不知道票据流通转让的情况下,付款人通常不知道票据在谁手中,只有在持票人出示汇票进才能办理承兑。要付款,必须先由执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向付款人提示,同时也证明债权人身份。

票据法一般规定有提示日期,付款在执票人提示后,应做出付款与否的答复。由于汇票的到期日是从承兑日算起的,所以持票人应尽可能早承兑,付款人在承兑前对汇票不负任何责任。提示票据是执票人取得票款的重要手续,必须严格按规定提示,以保证债权的按时清偿。

3.汇票被拒绝承兑,需写“拒绝证书”

执票人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如果付款不予承兑或无法承兑的,都属于拒绝承兑行为,汇票被拒绝承兑后,除事先说明虽除作拒绝证书外,汇票的执票人应让付款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写出“拒绝证书”,拒绝证书上要写明拒绝理由、金额、年月日等内容并签章。执票人持“拒绝证书”可向汇票转让的前背书人或其它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票据贴现与票据承兑的区别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资金融通的需要而在票据到期前以贴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银行出售票据。对于贴现银行来说,就是收购没有到期的票据。其贴现期限短,一般不超过6个月,而且可以办理贴现的票据也仅限于已经承兑的并且尙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票据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承兑为汇票所独有。汇票的发票人和付款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发票人签发汇票,并不等于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为确定汇票到期时能得到付款,在汇票到期前向付款人进行承兑提示。如果付款人签字承兑,那么他就对汇票的到期付款承担责任,否则持票人有权对其提起诉讼。经济影响促进资金流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商业交易的信用基础,提高市场效率。银行通过承兑和贴现业务增加收入,同时需管理好风险控制。

票据承兑是金融体系中重要的信用工具,它不仅支持了企业间的贸易活动,也促进了资金的有效配置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