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开展进口危化品改革试点!12月1日起!

为坚决筑牢国门安全防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对上海口岸进口危险品的精准服务和有效监管,上海海关开发的“进口危险品信息备案系统”已正式在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部署应用。

上海海关开展进口危化品改革试点!12月1日起!一、海关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在上海海关试点推进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点时间

试点工作自2022年12月1日起,为期3个月。

(二)试点检验模式

对进口危险化学品试点实施“100%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模式,根据危险化学品属性及其危险货物包装类型,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分类设定检验的作业环节(地点)和比例。

(三)试点范围和实施步骤

2022年12月1日起,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申报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实施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展至全部从上海海关所辖口岸进口的危险化学品。

(四)申报要求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应如实填报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名称、危险类别、包装类别、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和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等,并按照《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后,应及时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检查通知。

鼓励企业通过“进口危险品信息备案系统”报送危险品信息,提高危险品通关效率。

二、进口危险品信息备案系统(一)系统优势

企业类型更兼容。系统可供各类企业使用,无论您是危险品物流企业、生产企业还是报关企业都可以运用本系统进行备案。

产品备案更便捷。系统支持以物料号为索引进行备案,无缝对接企业自有信息系统及产品管理要求,便于企业使用和后续管理。

备案内容更精简。对于企业和产品信息,只需进行一次备案,后续每次进口都可直接引用,大大减少企业上传信息量,增加系统使用好感度。

(二)系统功能

提前获取监管证件提醒。海关对近几年进口危险品查验异常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提炼出最容易导致危险品滞留的重点监管证件,在企业完成备案时,系统能进行有效提醒,由此大大降低差错率。

实时获取货物通关状态。对于使用本系统完成备案的进口危险品,系统已实现与海关业务系统的对接,对货物通关状态进行实时展示。同时系统还有各类催办功能,帮助企业掌握通关进度,提高通关效率。

(三)系统登录

用户通过上海单一窗口插入法人卡或操作员卡后进行登录。(保证用户信息安全)

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sh.cn/

找到上海单一窗口的登录界面,点击“卡介质”,见上图中的红框部分。页面跳转至标准版单一窗口,通过在标准版单一窗口登录页面输入卡介质密码登录。

(四)系统使用

进入单一窗口的主页面后,通过右上角“应用”找到进口危险品信息备案系统的图标,点击后进入系统。具体的路径为:应用—货物申报—进口危险品信息备案,如下图:

点击上图的“进口危险品信息备案”进入系统主界面,如下图:

1、备案信息上传

在主界面中,点击左侧后选择想要操作的菜单。每个菜单均提供下载模板,企业可按照模板样例填入需要备案的相应信息。

目前系统功能分为:

◆企业信息备案上传:对危险品收货企业信息进行备案,备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可同时备案多家收货企业)

◆产品信息备案上传:对进口危险品信息进行备案,备案内容主要包括货物名称、HS编码、危险特性、UN编码、危包类别等。

上述两类备案信息,一次备案即可。

◆批次信息备案上传;有了货物进口计划后,对危险品进口批信息进行备案,备案内容主要包括:预计进口时间,运输方式,提运单号等。

注意:具体的操作按以下步骤进行:企业信息备案上传—产品信息备案上传—批次信息备案上传,用户如果前面没有按步骤顺序操作,将不能完成备案。

2、备案数据综合查询

做完上述三步信息备案上传之后,就能在备案数据综合查询中查询到自己上传的数据了。为用户信息安全性考虑,查询功能仅支持查询自己上传的数据哦。

3、货物状态展示及催办提示

除了汇总展示企业备案数据以外,系统还与海关业务系统对接,为企业提供了“货物状态”查询,货物状态每日更新一次,目前“货物状态”共分为五类:

◆未申报:海关已获取物流信息,企业尚未进行报关单申报

◆申报未放行:企业已完成报关单申报,报关单尚未放行

◆放行未提离:报关单已放行,企业尚未提货

◆已提离:企业已完成提货

◆未获取(默认):海关尚未获取物流信息

对于“未申报”“申报未放行”“放行未提离”这三类情况,单一窗口页面中可进行查询、展示之外,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备案时填写的联系人也将收到短信提示。

◆未申报:联系人将在货物抵港第6天、第10天、第15天收到催促申报提示。

◆申报未放行:联系人将货物命中查验指令后收到催促办理查验手续的提示。

◆放行未提离:联系人将在报关单放行后每3天收到催促办理货物提离手续的提示。

4、部分重点监管证件提示功能

海关对实际工作中查验异常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对进口危险品工作中,企业最容易遗漏的部分重点监管证件进行了梳理,在企业上传备案信息完成提交后,系统将对部分重点监管证件进行提示,便于企业提前获知相关信息,避免差错,提高通关效率。

来源:上海海关,我司提供危险品运输业务,如您需要国际物流服务,欢迎联系我司咨询报价,咨询热线。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