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崇明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东跃XX”轮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涉嫌存在未报告出港信息、未持有船舶安全管理证书、船舶配员不足等多项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2024年11月27日,崇明海事局依法对该轮所有人作出多项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崇明海事局依申请同意其延期三个月缴纳罚款,但在延期届满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也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025年7月18日,崇明海事局向当事人邮寄《催告通知书》,责令其缴纳罚款本金及加处罚款。在当事人仍拒不履行后,海事局于2025年8月27日正式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整个申请与审查过程中,双方按照《合作备忘录》建立的机制积极开展协作。海事部门及时向海事法院通报案件进展,主动咨询和寻求法院指导,形成“执法+司法”闭环管理模式。双方围绕法律适用难点、执行程序合法性等关键问题,多次开展研讨,确保法律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通过“行政催告+司法强制”相结合的方式,双方明确了从处罚作出、加处罚款至申请法院执行的全流程操作规范,保障执行程序依法高效推进。
2025年9月17日,上海海事法院经依法审查,作出行政裁定书,对该轮所有人应缴纳的罚款本金及加处罚款准予强制执行。该案成为上海海事局首例“罚款+加处罚款”同步强制执行的成功案例。
2025年9月17日上海海事法院对“东跃XX”配员不足违法行为做出行政裁定书。崇明海事局供图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崇明海事局坚持“双共”理念引领,依托与海事法院建立的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案件信息实时共享、法律适用协同研判、强制执行程序无缝衔接,形成了“行政催告+司法强制”的全流程闭环工作模式。此次执行实践不仅明确了“罚款本金+加处罚款”同步申请强制执行的操作路径,更探索出了一条以“执法+司法”联动破解行政处罚执行难题的有效经验,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务范本,为持续提升海事行政执法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崇明海事局将继续深化与海事法院的协作机制,推动“双共”理念在更多非传统监管场景中落地应用,共同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