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的报道显示,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已与丹麦航运巨头马士基集团达成19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和解协议,原因是该公司被指控在服务合同和运价规则下,不当向第三方收取滞箱费。
/d/file/xingyezixun/5497120260527231003.jpg"/ >根据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的说法,该和解解决了有关马士基对未同意受承运人提单、服务合同或运价表条款约束的当事方收取滞箱费的指控——监管机构称这种做法违反了《航运法》。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表示,马士基同意终止这一做法,并修改其在美国的运价规则,以缩小提单中“货主”定义的范围。
根据修订后的规定,该定义将仅限于发货人、收货人以及根据联邦法规所界定的对货物享有实际利益的各方。
除了支付民事罚款外,马士基还同意向受影响的第三方提供退款和豁免。该公司并未在和解协议中承认存在过错。
此案标志着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在2022年《海洋航运改革法案》通过后,继续对滞箱费和滞期费计费行为展开严厉执法的又一高调行动。
今年早些时候,欧盟委员会对地中海航运公司(MSC)处以2267万美元的民事罚款,原因是监管机构称该公司在滞箱费和冷藏集装箱运价方面存在广泛的计费违规行为。
4月,一家联邦上诉法院维持了美国海事委员会(FMC)针对EvergreenMarine的裁决,该裁决涉及萨凡纳港关闭期间收取的滞留费用。法院支持了委员会的观点,即此类收费应促进“货运畅通”,而不仅仅是用于创收。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征收的所有民事罚款均上缴至美国国库的普通基金,该机构不保留这些资金。






